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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流注意事项 药流有危害需谨慎

发布时间:2014-06-20 16:03
来源:濮阳东方医院 在线医生咨询 电话:0393-6688989 点赞()人阅读

  药物流产并非每个人都适合的,因为内分泌疾病、慢性疾病如肝或肾功能异常、各种良性或恶性肿瘤、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、血压患者都是不能使用药物流产的。濮阳东方医院专家为您介绍,药流注意事项:

 

  1 药流后注意劳逸结合,适当补充营养。切莫以为药流损伤小、痛苦小就忽视休息,以免因过分劳累导致抵抗力下降而诱发感染和其他疾病。多吃富含蛋白质、维生素和铁质的食物,以补充营养,增强机体抵抗力;

 

  2 凡因药流失败或不全流产,或做了清宫手术者,都必须服用抗菌素抗感染;

 

  3 药流后10~15天应到医院复查,必要时应做B超检查、尿妊娠试验,以确定流产效果;

 

  4 服药后周内未流产,或10天左右阴道流血明显增多,以及超过3周至1个月仍流血淋漓不尽者,应及时诊治,做盆腔B超检查,了解宫腔内有无残留物。对流产失败或流产不全者,需分别做人工流产或做清宫手术;

 

  5 若阴道出血而浑浊,有臭味,伴有低热、畏寒,腰腹酸痛,表明发生了感染,应立即就诊,以免延误治疗。 

 

  药流有危害需谨慎

 

  濮阳东方医院专家提示,药物人流会导致月经失调,抗孕药物可以抑制卵巢的功能,影响卵泡的生长发育甚至排卵。个别妇女药物人流后,可发生月经失调,人流表现为月经周期缩短或延长.

 

  药流常会出现人流不完全,有的妇女用药后因不完全人流,影响子宫收缩及子宫内膜创面的修复,使阴道流血量明显增多,超过平时月经量的2-3倍,人流严者还可出现大出血,导致贫血、休克,此时需输血、并紧急手术刮宫止血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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濮阳东方医院医生在线解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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